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撤銷經營性停車場許可
深圳南油鉅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龍城花園大廈第四屆業主**和深圳市彩生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注銷你司名下鉅建物業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許可證號a00692)的申請,并于2019年7月11日向你司送達《撤銷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告知書》(no.20190702)。經調查核實原始檔案以及你司提供的反饋材料(聽證申請書),你司于2018年9月12日向我局提交的開辦經營性停車場申請(流水號s1000025180912000y)時,隱瞞你司與龍城花園大廈前任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已過期 、該小區已成立第四屆業主**且業主大會已通過不再續聘你司的決議的事實,違反了《*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綜上,根據《*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決定撤銷你司名下的鉅建物業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許可證號a00692,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服本決定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深圳市**申請復議或六個月內向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深圳市**交通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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